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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乳粉”还是“奶粉”,宝妈们不必如此纠结

时间:2020-05-15 11:17来源:作者:admin点击:

导读: 很多宝妈在为宝宝选购奶粉时,看到奶粉包装上有的写婴幼儿配方乳粉,有的包装上写婴幼儿配方奶粉,那二者有什么区别? 答案是,没有区别。在婴配粉标签的描述中,乳粉=奶粉。 小编为大家找到了一些权威资料供大家参考。 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《婴幼儿配

很多宝妈在为宝宝选购奶粉时,看到奶粉包装上有的写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,有的包装上写“婴幼儿配方奶粉”,那二者有什么区别?

答案是,没有区别。在婴配粉标签的描述中,“乳粉”=“奶粉”。

小编为大家找到了一些权威资料供大家参考。

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通篇均使用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表述。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,“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,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(0—6月龄,1段)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(6—12月龄,2段)、幼儿配方乳粉(12—36月龄,3段)。”这也使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的表述在《注册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》这一官方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得到确认。

“乳粉”还是“奶粉”,宝妈们不必如此纠结(图1)

同时,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,2016年11月16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)等法律法规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(试行)》和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(试行)》。

“乳粉”还是“奶粉”,宝妈们不必如此纠结(图2)

其中,对《配方注册制管理办法》,关于产品名称的要求,解释如下:

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,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,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。申请注册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还可标注英文名称,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有对应关系。

通用名称按照适用月龄分别为“婴儿配方乳(奶)粉(0—6月龄,1段)”、“较大婴儿配方乳(奶)粉(6—12月龄,2段)”、“幼儿配方乳(奶)粉(12—36月龄,3段)”。

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不应包含虚假夸大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等内容。

这就表明, 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和“婴幼儿配方奶粉”的表述,都是《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认可的。

 “乳粉”还是“奶粉”,宝妈们不必如此纠结(图3)

因此,可以看出,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和“婴幼儿配方奶粉”只是字面上的差异,在产品种类、标准、工艺、配方要求上没有任何差别,是完全一致的。而根据《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无论是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,还是“婴幼儿配方奶粉”的表述,都是符合要求的。宝妈们无需纠结包装上到底是“乳粉”,还是“奶粉”,只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“国食注字YP XXXXXXXX”字样,就可以放心让宝宝长期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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